网络传销呈现四大特点 社会危害性更大 陈海涛介绍,相比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犯罪的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鼓吹金融创新,虚构商业项目,更具有欺骗性。陈海涛表示,网络传销的犯罪分子大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利用“数字资产”“电子商务”等概念混淆视听,并以所谓的“爱心互助”“虚拟货币”“网络理财”“游戏理财”等名目,鼓吹营销模式能获得高额利润,诱惑会员注册、“拉人头”等发展下线,并且大多有注册公司为掩护,一般市民群众较难辨别。 第二个特点为线上线下齐动,人数增长迅猛,更具渗透性。陈海涛介绍,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利用网络传播的快捷性与便利性,设置网络平台或开发专用的app,通过“动态收益”“推广返利”等名目,线上线下叠加发展下线,线上通过网络、微信等推广,线下有代理进行宣传路演等,在短期内能够快速扩张规模,会员人数也呈金字塔式猛增。 第三个特点是搭建网络平台,运作管理方便,更具隐蔽性。陈海涛表示,网络传销犯罪案件中,不少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搭建和管理网站平台,对会员的提成、计酬进行系统计算,并且传销网站的搭建并不复杂,可复制性较强,犯罪分子容易转换平台,或是同时运作多个传销平台,或是通过不断更换平台逃避监管打击,隐蔽性更强。 第四个特点是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更具危害性。陈海涛表示,网络传销犯罪依托互联网社交平台,在网络空间广泛扩散,短时间内可裹挟巨额资金,受害人分布范围广,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危害严重,并且不少案件的涉案金额过亿,涉案受害人数量庞大,社会危害性也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