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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100大传销币清单

时间:2018-07-10 09:45来源:烟台经侦 作者:烟台经侦 点击:
MBI国际集团自称是一家多元化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叫张誉发,祖籍潮州,马来西亚第三代华人。
2018上半年100大传销币清单

1、MBI-易物币

【直报网北京7月10日讯】(烟台经侦)MBI国际集团自称是一家多元化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叫张誉发,祖籍潮州,马来西亚第三代华人。

张誉发团队在2015年推出一款MFC游戏,将易物币打造成虚拟货币,谎称每年会有一倍以上的回报率,通过在线商城购物、线下交易的方式,使易物币发生流通,再通过开办宣讲会进行宣传,编造投资虚拟币只涨不跌的谎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下线。截止2017年7月,MBI的传销业务会员规模达到了480万人,会员投资金额高达几百亿元。

2、M3-威达利

威达利最早出现在2012年,其宣称:只要每天点击多少个广告,就可以嫌钱。传销形式与易物币类似,进组织前需先交加盟费,3000、5000、9000不等,若拉人还可以有提成。

3、暗黑币

山寨“暗黑币”最早出现于2014年,由香港居民杜玲、刘雄联手打造,为支撑虚假“暗黑币”投资,其在香港成立了达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由刘雄等人建立的山寨“暗黑币”网站与真正的“暗黑币”没有任何关联,它只是借助“暗黑币”的名声及价值大肆进行宣传,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真正的暗黑币后已更名为Dash-达世币)

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底,短短8个月时间就在中国内地发展会员3万余个(以累计注册账号计算),案发前,达康公司每天入账资金达到两三千万元,总涉案金额近15亿元。

4、AC亚洲币

2014年9月,仅有小学文化的项某与做软件开发的谷某合作,两人在台湾租借服务器,将AC复利系统包装成一家致力于互联网金融研究和创新理财的民族企业,命名为“亚币集团”。

通过熟人之间口口相传的方式,以及线下“学院”培训的快速发展,项某不断蛊惑亲友投资成为会员,致使3万多人先后卷入其中,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

2015年10月,项某账户上资金已达460余万元人民币,其他骨干会员分别盈利180万元至60万元人民币,最终因2万多人的“AC维权”的群体聚合在一起,通过交流知道越来越多的内幕,遂报警。

5、恒星币

“恒星币”的套路跟上述的“暗黑币”类似,本是一款国外数字货币,却被国内的不法分子借壳疯狂利用,谋取暴利。

山寨“恒星币”最早出现于2016年4月,通过虚假宣传可获得高额回报的方式,据悉,犯罪嫌疑人通过“拉人头”传销手法售卖“矿机”,“矿机”自动生产“恒星币”并注册“恒星币”会员,以此方式大量发展下线成员。上线根据账号级别每次收取下线投资额的3%-22%作为提成。整个网络遍及全国各地注册会员达15万多个,涉案金额约1000多万元。

6、金缘购物联盟电子币

最早的时候,金缘购物联盟是一个使用虚拟货币炒作虚拟股票的网站,服务器设在美国,由李博忠、李明新二人建立,2011年1月在互联网上开盘,针对的对象是中国公众。

从2011年4月18日至2012年5月7日,该传销网络利用上海环迅平台,共收取会员用于传销的资金1425.19万元,涉及全国三十几个省区市,16000多人上当受骗,其中资金大部分转到了李杰掌握的8个银行账户上。

7、长江国际虚拟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8、奇乐吧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之间,“奇乐吧”对外宣称是一个虚拟的可投资理财的网络游戏平台,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后就可以成为会员。之后,为获取更多的返利,会员即在各地大肆发展人员加入“奇乐吧”,会员经常会在各类茶馆、农家乐等集中宣讲数次,每次参与人数几十上百人。

截至案发时,近半年时间内,已有300余人参与其中,下线层级达3层以上,据主要涉案人员供述收取的“入会费”就达400余万元。

9、微视传媒电子币

微视传媒电子币在2014年的时候即开始大肆宣传,以点灯点广告为劳动表象以投资1200日收益12元…投资36000日收益240元为劳动回报的高额诱惑骗取受害人。

其自称是全球著名移动营销公司IAB的亚太区全资子公司,由香港微视传媒运营,同亚太、北美、欧洲等89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家公司有业务往来,服务横跨金融、石油、化工、高科技、食品和汽车等各大领域。

10、分红点币

2014年下半年,张某甲利用其设立的徐州盈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平台,通过建立网站以万店连锁互联网店为依托,以推销深海鱼油、花栓豆、蔬菜汤、昆虫胰岛素、青春定格原液等商品为名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至少缴纳1万元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截止2015年上半年期间,参与该传销组织人员达34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中张某甲在该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

11、虚拟金币

2014年10月,38岁的李丰尽管只有中专文化,但特别想做大生意,于是在2014年年末成立“首席公司会员管理平台”网站,并通过这一平台出售“虚拟金币”。购买后即可成为其会员,且发展下线越多得到提成就越多。

利用这个平台,李丰共吸收到公众存款60.7353万元。为能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资,成为会员,李丰于2015年5月中旬在北京市丰台区注册成立北京时代首席投资公司,通过这次活动募集到资金169万元。

然而,李丰因投资的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出现断裂。为挽救公司命运,李丰又以高息借款的名义,向会员吸收存款94万元。后来,因部分投资的被害人发现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12、HGC

这是我国案发最早的虚拟货币传销案。

2009年钟某成在“广亚”传销组织中当会员时,学会了该组织“以销售网络电话卡发展下线”的传销模式,遂与他人合伙建立HGC香港瑞华公司,搭建通讯网站销售电话卡,并在交易网站中设定了一种虚拟货币,是传销组织内部流通的唯一虚拟货币。

瑞华公司实行“会员”制度,购买网络电话卡套餐需先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成为会员,新会员必须先用老会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公司网站后才能注册登记。会员注册后拥有现金账户及电子币账户,现金账户里的钱可以转化成电子币,会员只能用电子币购买网络电话卡套餐。

自2011年3月起,传销头目钟某成所获得的资金迅猛增加,犯罪数额达3600多万,被其大肆用于个人购车、购房、入股投资房地产、消费挥霍。

13、COA

2014年1月至7月,仅高中学历的李宏钊通过陆云龙的介绍,投入一万元,注册为“COA英国合作银行”的会员。

后李宏钊开始宣传网上“COA英国合作银行”可以获取高利润,并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可以办理该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为入会员时交纳现金的三倍,发展新人入会可获取8%的奖金,下线发展新会员上线可获得5%的奖金。

最终以高息反利为诱饵,诱骗30人以上参加传销活动,且该传销组织层级在3级以上。

14、LFG

2010年下半年,宋丽娜在澳大利亚注册一家公司命名为“LFG”,建立一个以LFG网站为依托和平台,以原始股增值与发展下线加入后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他人交费加入的传销模式。

为了顺利推进LFG项目的运行,宋丽娜联合其它伙伴依次负责市场推广发展下线,宣传、策划和网站维护,编写文案并对外宣传等,同时还聘请了澳大利亚人AMBROSE(中文名:吴道尧,在逃)充当LFG公司的总裁。

最终,LFG公司融资约人民币4000万元,扣除1000多万元作为返利外,宋丽娜将约1000万元用于购买香港加州花园圣地亚哥2号,几十万元购买古董,其余部分用于世界华商大会等。

15、SRI

2011年11月20日,林洪苗出资人民币1万元在网上找到专门注册网络公司的人,利用其从网上购买名为“屈炜奇”的虚假身份证,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SRI国际投资理财公司”。

公司成立后,林洪苗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从网上找到福建省人黄明(身份不详)做了一套“SRI”公司理财的网络系统,通过在网络上组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动网友购买游戏代币的方式理财。

至2013年9月案发,整个“SRI”公司发展会员注册ID号29000多个,仅涉及返利、获得奖金的会员达8000余个。林洪苗通过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从中抽取交易额手续费的途径,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及获利900余万元。

16、Bismall

早在2016年,四川江安县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一名为“bismall”的网络投资项目,不法分子依托一网络商城,鼓励会员发展下线买入平台虚拟货币,达到敛财目的。

17、AHKCAP

2012年4月,陆义辉伙同高锋等人按传销网站“SMI”的模式开设了www.ahkcap.com.au澳洲汇金理财网站(下简称AHKCAP网站),并在网络上大力宣传发展会员。

同年10月后,AHKCAP网站由高锋独自经营,该传销网站宣传“购买游戏代币获得网络注册登记,推荐发展下线获得直推奖、碰对奖、领导奖、永久分红”,推销AHKCAP网站的网上全球游戏代币,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成为其下线,先后发展注册账户二万多个,有135136个户型,参与人数为6000多人。

该网站要求每个户型最少注册费用为人民币680元,总涉案金额为人民币9千多万元。

18、CPF

2015年5月初,仅高中学历的传销头目刘某经人介绍,通过购买11份虚拟份额加入“CPF虚拟货币智能高频交易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该系统没有经营任何实物,以“互联网金融”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拟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规定每人最多只能购买22份虚拟份额,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为牟取非法利益,刘某在鹤岗市向阳区金广超市附近租用门店,用于进行CPF虚拟货币交易活动,至2015年7月23日止,刘某累计发展下线超过三十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19、亿分

2015年9月,无业居民张某被介绍加入“环世集团亿分项目”传销组织,并于2015年10月到南通地区开展传销活动,其中“环世集团亿分项目”是以“亿分”虚拟货币为载体吸引他人加入。从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传销头目在南通地区,涉案金额30余万元。

20、K币

2014年10月份,仅初中学历的冉金宝与王卫永、刘立超研发了“可以有多维生活网”。

该“可以有”系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消费者需要在该“可以有”网站或者手机APP实名注册并填写推荐人后方可获得账号成为普通会员,根据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组成上下级关系。

21、R币

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骆玉玲以“香港英皇建富集团”四川地区负责人的名义,开展投资宣传。此外,骆玉玲通过朋友介绍、开宣讲会的方式宣传上述投资项目,发展下级投资者,共发展下线60人,涉及6个层级,涉及金额14.3万余元。

22、百川币

2015年6月起,杨浩(别名杨俊涛)成立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推销电子虚拟币---百川币。

求参加者从百川币网络平台(www.bcb800.com)以最低800元为一单的形式注册发展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并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通过上述分层级,拉人头,赚奖励的方式开展传销活动,现已吸纳会员90余万人,并形成了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

23、K宝

K宝,原本是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用于存放客户证书及私钥的物理介质,其外形类似于U盘,又称USB-KEY;但却常常被传销或直销组织利用,用于现金的取款或转账。

24、中富通宝

2015年,陆法明(在逃)成立盐城中富通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在盐城市金鹰2号商务楼1208室开设了中富通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区工作室。

该工作室以宣传虚拟货币“亚洲币”理财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每单人民币1500元价格购买亚洲币后获得进入账户分红的资格,并按照加入的先后顺序及上级人员的安排组成层级,以各自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投资。截止2016年5月,该公司发展10层47人

25、红通币

红通币最早出现在2012年,红通公司规定网上交易买股票需要用“红通币”这种虚拟货币,开户需要的个人身份证、手机号、QQ号和购买股票的钱,当用户挂牌的股票被系统卖了,扣除公司5%的手续费,之后多余部分就是营利。此外,买红通公司的股票最少买660元,最多买12540元的,另外每月还要交110元的广告费,多推广、多往下发展就多给推广人的钱。

26、雷恩斯电子货币

2015年7月,张宝明到西宁市后伙同其他人,对外宣称“雷恩斯虚拟电子货币”项目,称该项目是来自美国的新型电子货币方式,目前正招募2500万名会员,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张宝明在麒麟湾、西宁市第二十二中学组织宣传“雷恩斯虚拟电子货币”,发展并形成人员达130余人,层级达9级的网体。

27、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币

2014年10月,黄某甲通过互联网购得13.5万元的虚拟币后,以“香港环球金融投资集团”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注册账号加入“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模式。

为了获得得益,传销头目以拉人头分红计酬的方式发展下线,然后将虚拟币卖给下线获得利益,这样下线就继续发展他人加入该模式。截止2015年8月,黄某甲在绥化市北林区发展70余人加入会员。

28、格拉斯贝格

格拉斯贝格最早出现在2014,一开始被包装为网络”格拉斯贝格”理财项目。

每个会员收取下线的投资款后,可以用其帐户内电子币给下线注册会员,或通过该网页将其帐号内获得的电子币交易他人,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截止案发时,其中一个传销头目王文霞引诱参与”格拉斯贝格”理财项目人数达43人且层级达到十一级。后因无下线加入该项目,该项目会员不能将电子币兑换成现金而案发。

29、BCI

这同样是一个借壳名人的传销理财骗局。BCI金币复利理财项目,对外宣称由李嘉诚创办,只需交纳1500元即可成为公司会员,注册成为会员后有两种获利模式。

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间,陆续发展多人加入,会员层级3层以上的达人百人,非法获利37.7万元。

30、M币

2013年11月,邓某和宾珩妹经介绍购买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发行的网上虚拟货币(又称M币),投资数额由100美元至5000美元不等,形成金字塔式排列,向下发展下线吸收新会员,可以得到公司10%的直推奖,只奖一级,形成两条线走路,两边平衡的,还可以得到公司4%的领导奖和10%的对碰奖,两个奖项只奖6级以内的,以此类推,其发展下线人员有利润提成,发展越多提成越多。

31、翼币

翼币是在“心未来互联平台”内可以消费(必须与人民币搭配使用)的一种虚拟货币,成立于2015年6月,总部在石家庄,

心未来互联平台是免费加入的,成为会员后可以通过网上签到挣积分,积分是以云翼币的方式发放给会员,会员发展下线后可获取晋级的机会,可增加购物限额,会员可持现金凭积分到需求馆或大河间商务中心的易某购买商品,半个月内在把购物款100%返还给会员。

32、EV币

EV币产品项目是“BFG”集团公司2015年12月推出的是虚拟货币,根据客户投资资金的数额分为银卡会员、金卡会员、钻卡会员,不同级别的会员均可获得静态收益,而发展下线人员投资购买“BFG”集团公司的EV币产品则还可以获得动态收益(推荐奖励和对碰奖励)。

截止至2016年5月网站关闭时,杨庆涛直接或者间接为“BFG”集团公司至少非法吸收资金累计达人民币978400元。

33、业绩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34、FIS

2016年,陈伟娟和周敏燕将自称是“FIS第一世界金矿”平台介绍给浙江省仙居县当地居民,并邀请讲师到仙居为投资者授课介绍FIS项目。推荐新人加入可获得相应比例推荐奖、对碰奖等,并向投资者宣传三个月回本,六个月能获得投资款五倍利益,以高额回报和佣金为诱饵,引诱他人发展下线。

2016年4月左右至7月左右间,陈伟娟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0人许,层级为10层左右,共收取下线投资款120余万元。

35、U币

2014年5月,泰国优趣集团在境外搭建U币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平台,宣称U币项目合法经营并受监管,投资U币项目具有升值前景,同时以投资者发展下线会员,按照层级顺序可获取动态利益,引诱投资者不断发展下线。截止2016年2月,李光晨在中国直接或间接发展3723名会员,会员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7400万余元。

36、ES

2015年,广东无界商盟公司的推出“网络黄金”,声称总数量恒定不变,随着参与购买黄金积分的会员越来越多,黄金积分ES会因稀缺性而升值,在公司设置的ES交易大盘上,ES积分的价格每天有大约2%的涨幅。

据警方统计,自2015年10月推出“网络黄金”后,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发展会员50多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37、藏宝网业绩币

2016年6月,李权恒等人通过邱和平,将“藏宝网”平台系统引入四川,该平台的模式是通过虚拟股拆分和发展下线来获取利润。

邱和平加入平台成为会员后,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初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对外大肆宣传“藏宝网”平台,并直接发展了被告人任玉琼为骨干下线。为发展更多会员以谋取非法利益,不断在邛崃市开展通过微信和面对面讲课等传播手段。

截止2017年5月,李权恒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其余4位传销骨干分别发展100-428人不等。

38、汇爱电子币

2012年12月,黄某甲在湖南省注册成立安化县汇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停业。后在2014年8月18日,黄某乙委托广东财经大学李某某为公司研发建立网络投资服务平台,之后公司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等途径展开宣传,发展他人参加。

自2014年8月开始,汇爱公司先后在湖南、山东、浙江、天津、北京等地发展会员,截止2016年3月14日系统显示,茶客个数146832、茶商个数17643,中级茶商个数5639,高级茶商个数754,公司总业绩760650000元。

39、建业盘电子币

2013年8月,郭中飞经他人介绍加入“云数贸”组织,后发展其妻子段必美为其下线人员。二人以在施甸县甸阳镇×商铺为据点,利用当面讲解、微信等方式向他人宣传“云数贸”公司即将上市获利、股票价值增值有高额回报,能造就当代富翁宣传言语,要求参与者缴纳500元、1500元、3000元、4万元、1万元等不同的单个点位费购买“会员盘”、“董事盘”、“建业盘”的原始股份,并办理“云商联盟商城云卡(A、B卡)”。截止2015年12月,案中涉及会员60余人,层级已达五层。

40、补助币

2014年8月1日,王启才与合伙人廖铮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湖南崀霞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5月将服务器地址设在美国。

由于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得利,并且可以从下线不断发展的多层次下线中得利,会员不断以人传人的方式介绍他人购买公司产品取得公司会员资格,并鼓励和帮助自己的下线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

为了规避传销嫌疑,2015年7月前后,王启才要求极乐软件公司对公司会员系统内的“网络结构图、激活会员资料、汇款记录等”进行修改屏蔽,只能显示当前月数据。同时,为了逃避监管,采取两套财务系统。

41、高频交易币(HFTAG)

2014年9月份,刘洪建组织他人进行高频投资活动,宣称HFTAG集团成立于2011年,是一个跨国性的公司,总部在美国,公司宣传的非常华丽,说是70%都是机器参与炒股,在股市里用机器交易,瞬间套取微利,声称2014年7月启动中国市场,8月1日正式开始交易。

参与者要求以缴纳18000元或19800元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截止2015年8月份,刘洪建吸收投资金额4312800元。

42、开心复利币

2014年10月,马某通过广西一家网络公司建立“开心复利理财”的投资平台(后期更名为“K币交易系统”,网址分别为http://vip.kxsc88.com、http://kb.zstx100.com及http://xgzs.kxsc88.com)

“开心复利理财”会员除能获取网络的静态分红外,还可以拿动态分红,即直推奖(直接推荐人加入所获得的返利)和见点奖(下线在推荐的人加入所获得返利,最高可拿九层)等奖励,以此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

截止2015年9月,马某总共非法获利1203.6万元人民币,注册会员3.9万人。

43、快联网站虚拟货币

2012年,快联公司以营销软件系统为名,以赠送快联网站虚拟货币、链接商家获取合作分红收益、公司上市获取股权收益为诱饵。

要求参加者缴纳498元成为移动商务会员、缴纳29800元成为智能建站站长、缴纳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费用成为区域代理商,并按照上下线推荐关系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截止2015年9月,公安机关查获快联公司共13.99万元。

44、世华币

在这个传销币案件中,传销头目曾试图于生物医药公司进行结合,传销头目李洪英、蒋秀英是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会员,2016年1月份,为给春芝堂客户增加收入,提出运作“春芝堂嫁接世华币”,其中李洪英、蒋秀英从中可获得12%至16%的提成。

后因世华币涉嫌集资诈骗事件败露,这一计划被叫停。当时网络上盛传,世华币投资五万,二百多天后可反两倍利润。

45、恩特币

2012年,古新华、张爱文分别介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以缴纳6.98万元费用加入代号为“阳光工程1040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

2016年7月起,“1040工程”传销组织为进一步牟利,虚构购买能生产虚拟货币“恩特币”的“矿机”可以获取高额利润的信息,诱惑组织成员进行投资,最终涉案资金达100多万元。

46、CPM

2015年3月,王某指使他人开发了“DEMWK”会员系统,并租用了服务器搭建了“DEMWK”网站,以经营“DEMWK新加坡外贸进出口公司”。

公司以发行的虚拟货币CPM为名,要求参加者按照一星至六星不同的会员级别缴纳人民币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激活币获得加入资格,截止2015年8月,邹蔚榕在沃客理财网站中共有44个账号,下线层数为291层,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会员55065人,获利人民币1854222元。

47、克拉币

克拉币最先出现在泰国,2015年传销活动进入中国以来,已在全国数十个城市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其自称“五军资本“。

链得得App编辑注意到:泰国确有五军集团,该集团成立于2014年1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泰铢,但这家集团并没有一家名为“五军资本”的下属公司。

2016年6月7日,该组织在泰国举行万人启动大会上一位营销人员说,现在开户的数量已突破6万,如果这一数字属实,即便按照最低开户门槛7000元人民币保守计算,至少有4.2亿元人民币流入克拉币系统。

48、至尊币

2016年5月初,某公司在衡阳市珠晖区设立某办事处,吴晓军为该办事处负责人。推出以认购虚拟至尊币作为发展下线人员的新模式。

会员以人民币2.1元可在公司网站上兑换一枚至尊币,按照兑换至尊币的数量不同可兑换小中大三种挖矿机,挖矿机可以从公司网络上、下线会员投资额、挖矿业绩、管理奖中获取利益。

49、五华联盟虚拟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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