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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直销业为社会尽责受益多

时间:2011-02-23 18:30来源:中国网 作者:刘俊海 点击:
    直报网北京2月23日电(刘俊海撰文)我注意到,当前很多企业在做广告的时候,一方面在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

 

 

直报网北京2月23日电(刘俊海撰文)我注意到,当 前很多企业在做广告的时候,一方面在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也出现了 一个新动向,就是努力宣传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资助了哪些希望小学,做了哪 些修桥铺路的善事等。我认为,直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受益良多。

首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竞争的重要法宝和发展战略。传统的企 业竞争主要是靠人才、靠技术、靠资金。但是,我敢预言,在未来的企业竞争模式 下,仅靠这3样宝贝就失灵了。比如我国的三鹿公司和美国的雷曼公司,它们都向 社会输送了有毒的奶粉或者金融产品,这些企业不缺人才、资金、技术,为什么 会像泰坦尼克号一样轰然倒塌?主要原因就是它们缺乏社会责任的DNA。企业对 社会责任越有清醒的认识,就越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同。

其次,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重造行业的公信力。刚才大家讨论时指出,直销业是和 传统产业相平行的一类新兴的朝阳产业模式和零售活动。但是,我认为,普通老 百姓对直销行业还是有一些误会,包括定价过高的问题。有一个直销企业的员工 集体去台湾地区旅游的时候,一上岸马上就重金购物,大家不免怀疑直销员的暴 利空间究竟有多大。这实际上影响了直销行业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直销行业市 场份额的扩大。为了避免行业的诚信株连,为了提升整个行业的公信力,我们需 要强化直销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构建和谐的消费环 境同样需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我们今天的会议主题是规范与发展,这也是科学 发展观提出后我们面临的新课题。过去,我们的传统发展观是先发展、后规范, 或者是重发展、轻规范,又或者是只发展、不规范,于是出现了传销企业横行一 时的灾难性后果。现在,特别是在两条例颁布5周年之际,我们应当树立一个目 标: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甚至先规范、后发展。就像高速公路一样,要 先修好公路,再制定规则,然后再通汽车。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个人觉得,企业 能不能承担社会责任是涉及到企业能不能规范发展的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在谈及企业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时,伦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之争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有些企业家认为,社会责任就是纳税,就是 给工人开工资,对除此之外的其他方面无需承担社会责任;有人认为,伦理责任 可以承担,也可以不承担;也有人认为,如果强调伦理责任的话,等于有商业伦 理,但是商业哪有符合伦理的事情,商业和伦理是一对矛盾;还有人甚至认为, 商业无伦理,资本无道德,这是一些经济学家们达成的共识,当然,并不是所有 的经济学家都认同这个观点。我个人觉得,伦理责任虽然不像法律责任那样有刚 性,但是对于塑造一个有公信力和受人尊敬的企业来说,它要比法律责任重要得 多。因为,即使一家企业依法经营,但若不遵守商业伦理,也会成为遭人唾弃的 无赖企业。

我们的直销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商 业伦理,把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弘扬光大,让商业伦理来弥补传统的法律规 则的缺陷。如果说法律是为普通人设计的,商业伦理则是为君子设计的,直销企 业应该遵循比法律尺度更高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伦理标准。我个人觉得,应当 把伦理责任放到比法律责任更重要的位置上。▲   

作者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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