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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造假拟处货值10倍罚款 网络平台监管不力(2)

时间:2014-11-11 09:11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京华时报 点击:
处罚 违法者最高可罚货值 10 倍 《条例》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将被最高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违法生产企业将被

处罚

违法者最高可罚货值10

《条例》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将被最高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违法生产企业将被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种违法情节从重处罚

《条例》还特别明确四种从重处罚的违法情节:

生产、经营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冒或者不合格化妆品的;

生产、经营假冒或者不合格化妆品,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

有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理后两年内重犯的;

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原标题:化妆品造假拟处货值10倍罚款 网络平台监管不力将担责)

责任编辑: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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