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旅居在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有数千万之多,由于居住国家及其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一个来自中国市场的90后女孩,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在两年内登顶美乐家经销商从未企及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10月11日至13日,由道道舆情监控室和海伦国际直销研究中心主办、道道国际传媒承办的

当前位置: 直销报道网 > 打传 >

百川币网络传销案判决 组织者纷纷获重刑(4)

时间:2016-10-08 12:23来源:反传销网 作者:反传销网 点击:
周运煌为了取得会员信任,以便快速发展会员,于2015年4月21日注册成立福建百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注册成立福建菁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周运煌为了取得会员信任,以便快速发展会员,于2015年4月21日注册成立福建百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注册成立福建菁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注册成立福建百川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月6月15日注册成立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注册成立运煌捷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注册成立江西百川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注册成立江西菁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注册成立于都百川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8月底,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由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创新楼201P#室迁至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万商红国际贸易物流中心A2栋。百川币会员注册资金打入周运煌等人名下个人账户及福建乐游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账户。被告人周运煌等人在互联网上推销百川理财币(后期为百川积分),百川币以静态收益(投资一单800元,从第二天起,每天分红18个百川币,共分红133天后出局,若用重新投资800元,可重新激活账户,如此往复。其中50%为金币,即9个金币,满100或整数倍即可以按1:1在会员之间兑换人民币;10%为购股币,即1.8个购股币,只能用来购买百川世界股票;3%是购物消费币,即0.54个百川币,可在百川商城购物;37%是金种子币,即6.66个金种子币,在平台累计800币可自动增加一个账户)、动态收益(推荐奖:推荐他人投资,注册成功即可奖励,直推一单奖金240个百川币,其中120个为金币,31.2个为消费币及购股币,88.8个金种子币。领导奖:推荐人成为被推荐人的领导,享受公司的“领导奖励”,奖励额度为被推荐人分红的10%,被推荐人又可以逐级推荐下线,上层推荐者可享受其下九级投资者分红10%的奖励。报单奖:即每给会员注册一单奖励40个百川币,直推满9单可自动成为报单中心,成为报单中心才有权利给他人注册)为获利方式,要求参加者从百川币网络平台(www.bcb800.com)以800元为一单的形式注册发展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继续发展下线会员,以直接和间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周运煌、杨浩等人通过上述分层级,拉人头,赚奖励的方式开展传销活动。

周运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

杨浩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张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朱根贵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

潘吉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刘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卢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崔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王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张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郭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童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马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崔某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原标题:百川币网络传销案判决 组织者纷纷获重刑)

责任编辑:小青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本网内容授权书
Copyright © 1998 - 2013 www.Chnds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报道网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5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