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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发展代理 警方已关注其传销特征

时间:2014-08-15 10:15来源:大河报 作者:赵黎昀 刘启路 点击:
熟人扎堆、沟通便利,让微信朋友圈成了商圈。今年以来,一股借微信发展代理的风潮,更是在朋友圈内蔓延。大河报记者连日“潜伏”发现,这些不知名品牌设有等级分明的代理制度

【直报网8月15日讯】(大河报)熟人扎堆、沟通便利,让微信朋友圈成了商圈。今年以来,一股借微信发展代理的风潮,更是在朋友圈内蔓延。大河报记者连日“潜伏”发现,这些不知名品牌设有等级分明的代理制度,销售的多为三无产品,且利用虚假夸大宣传牟取暴利,记者通过对经济学家、律师、检察官等多方咨询了解到,微信代理模式已具有传销特征。

代理:省市区分级代理门槛高达数十万

“全国代理疯狂抢货,名额正在流失,机会我给过你,错过别抱怨。”近几个月,身边越来越多朋友刷屏宣传一些不知名品牌产品,使类似言语成了郑州市民马小姐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即时分享平台上的“常客”。

所谓代理是怎样一种模式?记者与多个品牌代理沟通后发现,尽管售卖产品不同,但微信代理模式却如出一辙。如一品牌面膜,省级代理拿货价为标价的3折,门槛为20万元,市级代理拿货价为标价的4折,门槛为10万元,此外还设有区域代理、网络经销代理等层级,拿货价逐级升高。省级代理发展下线代理可赚取差价,也可自己零售。此外,一些品牌还设有一件代卖服务,也就是说下线每销售出一单,可由上线代为发货,下线将获得一定数额的返点。

一位某品牌面膜授权总代理告诉记者,代理将获得一张授权书,可以证明所售商品不是假货。但进一步沟通,记者发现,整个购货与发放授权书的过程,全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工具完成,代理商无法与上家见面,甚至可能不了解上家的真实姓名和个人信息,自己本身也无需提供任何证明。多数品牌代理授权书上,除被授权人的姓名外,还将列上微信号一项,可见此类代理均是针对微信发展下线。

质疑:区别于传统直销微信代理具传销特性

微信代理模式与合法直销有何区别?这样的模式是否已涉嫌传销?记者从多方获得回应。

财经专家:“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在于,有无入门费、有无依托优质产品、产品是否流通、有无退货保障制度等。”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向清介绍,非法传销产品价格虚高,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般不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从这些细节来看,微信代理已涉嫌传销。

律师: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张华欣律师指出传销的两大特征:一是通过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组织者或经营者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标准;二是要求新成员缴纳会费或认购规定的商品等,组织者以此获得非法利益。张华欣指出,前述微信上借卖面膜发展下线的代理模式已具有传销特征。

工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传销行为除层层发展代理的模式外,一主要定性标准是上级从下级销售额中获得返点,并以发展下线收取会费作为盈利主体。对于流行于微信的代理行为,目前定性尚需更多细节上的查证。但销售三无产品,不提供退换货服务等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警方:大河报记者从警方人士处获悉,目前我省传销行为大多还是线下,但已关注到网络传销抬头现象。8月5日,省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继续与工商、综治等部门配合,加大全面防范、打击和惩处传销犯罪工作力度。

腾讯:腾讯相关负责人回应大河报记者称,微信朋友圈不是营销平台,不鼓励利用个人微信号进行营销。“为保护用户体验,净化平台环境,微信会对部分通过大量添加好友从事商业营销的个人微信号进行联系人数量限制,并对用户举报较多、涉及假货及商业侵权的微信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原标题:微信朋友圈发展代理 警方已关注其传销特征)

责任编辑: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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