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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设下暴富骗局:鼠标点点 财源滚滚

时间:2011-04-15 07:01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浙江日报 点击:
  直报网北京4月15日电(浙江日报报道)“轻点鼠标,您就可以成为富翁”、“穿着睡衣、坐在家里,也能赚钱&rd

 

直报网北京4月15日电(浙江日报报道)“轻点鼠标,您就可以成为富翁”、“穿着睡衣、坐在家里,也能赚钱”…… 

很多网民容易被这些说得天花乱坠的电子小广告所吸引,而事实上,这些广告的背后,可能就是深不可测的网络传销陷阱。

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发布“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称,2010年,我国传统传销的涉案人数达到700万,而网络传销的涉案人数达到4000万。   

1、暴富神话不可信

现年41岁的诸暨人寿女士没想到,自己的发财梦做了不到一星期就被粉碎。

诸暨市工商局和公安局执法人员捣毁以“流动的财富2468”金钱游戏为名的网络传销团伙,该团伙“登陆”诸暨仅短短一周,就发展40多人,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

寿女士说,她并不是这个传销团伙的组织者,她是由负责诸暨市场联系发展下线的方某介绍入伙的。按方某要求,寿女士先交3100元在网站上注册两个ID编号,并“推荐”了两个朋友。之后,她又陆续交5份钱,每份3100元,相当于注册5个新用户。到执法人员端掉这个窝点为止,做着发财梦的寿女士仅收到2000元的“回报”,而她交的注册费达1.86万元。

诸暨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介绍,首次在诸暨发现的“流动的财富2468”,是一种起源于美国的新型网络传销。它以“私人馈赠的金钱游戏”为幌子进行活动,参与人员首先在名为“Flow wealth.com”的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上注册成为非正式会员,并使自己成为正式会员方可参与该“金钱游戏”进行所谓的“私人馈赠”。要成为正式会员,条件便是向4名上线分别汇款1000元、600元、600元、800元,向该网站汇款100元,之后由该4名上线和网站将其账号激活,成为正式会员。被激活账号的人便可开始拉人成为下线,并通过激活下线账号获取数额不等的提成。

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盘点的“2010年我国十大网络传销案例”中,在诸暨查获的这一“金钱游戏网络传销案”位居榜首。

“流动的财富2468”是一起极其典型的网络传销案件。它借助网络在线激活功能,披着“金钱游戏”、“馈赠互助”的外衣,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属于新兴的“拉人头”式非法传销。

办案人员指出,这种网络传销就像是一种病毒,蔓延得非常迅速。在诸暨,一周就发展40多名会员,如果不是及时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   

2、披着马甲设陷阱

互联网是激发创意的乐土,但也容易滋生各种毒瘤。据统计,去年我国网民总数达4.57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各种互联网应用层出不穷,也为网络传销提供了花样繁多的载体,如网络广告、网络游戏、网络投资、基金运作等都容易成为被利用的幌子。尤其是发展迅猛的电子商务,可以说已成为网络传销的最大“马甲”。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61亿。繁多的支付渠道为网络传销提供了“便利”,此前曾遭媒体曝光的“世联发商贸网”、“E网商务”等所谓电子商务平台,就是以免费出国旅游等虚拟商品为诱饵,在网上发布广告招募会员,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津贴、分红等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

眼下相当火爆的团购也被网络传销钻了空子。一些团购网站推出“推荐好友获利”活动,推荐的好友越多,得到的返利越多,这一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已引发网友热议。而“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提到的“来吧商城网”,所做的团购除返利之外,买家还必须成为会员,缴纳880元的会费,并根据发展下线“代理商”的数量获得相应奖励,毫无疑问已属网络传销的范畴。

调查报告指出,“想在家创业、想快速致富、失业或是意志薄弱的人群”,更容易陷入网络传销,如承受就业重压、怀揣创业梦想的青少年,互联网知识相对淡薄的农民,以及传播条件便利的网店店主等。

调查报告还称,目前国内的网络传销主要有3种表现形式,分别是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增加付费广告点击量,以及推销虚拟商品获利。第一种方式由于不够隐蔽,已渐渐被非法传销企业和不法分子抛弃,后两种是目前网络传销的主要形式。

温岭法院最近判决的一起网络传销案就是如此:犯罪嫌疑人以推销手机通话费为借口,通过网络开展传销。这个所谓的美国移动通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入会人员必须交纳300元、900元、1500元、3000元4种形式的套餐才能取得入会资格,分10个月分别返还500元、1500元、2500元、5000元的手机通话费。

苍南人吴世华以该公司市场负责人的名义,利用QQ发展会员。几个月下来,下线经营额就高达300多万元。结果,吴世华因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3、白日梦早该猛醒

4月11日,深圳市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出警200余人开展“BW”特大跨境网络非法传销案统一收网行动,短短3小时就清查68个窝点,抓获涉嫌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犯罪嫌疑人42名。

该犯罪团伙以“网店创业”为诱惑,吸引别人出资在网上购买网店成为会员,承诺一年后就有2.5倍的盈利。并分出3个级别,分别是创业级、专业级和企业级,最近还增加体验版和旗舰版。该传销组织的会员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初步统计有两万多人,国内骨干成员400多人,涉案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发展会员人数呈几何速度递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认为,网络传销之所以迅速蔓延,主要是因为其与一般传销相比,虚拟性、隐蔽性、欺骗性更强,且呈跨地域传播,目前仍处于有关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络传销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注册会员才能加入,用户名都是假名或代号,彼此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

此外,网络传销突破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形成遍地开花的局面。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有关职能部门一般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网络传销很难从源头切除。

网络传销的泛滥,已引起各地警方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日前,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将进一步密切配合,继续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网络传销,吴雪飞建议,首先,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需强化自律,严守行规,不给网络传销可乘之机;其次,国家法律法规尽量完善,使打击行动有法可依;另外,民间反传销组织在打击网络传销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社会应对这些组织进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为反传销事业服务。不过,专家指出,筑牢防范网络传销“防火墙”,还要靠广大网民自己。如果说,“一夜暴富”心态是促使网络传销风行的第一驱动力,民众相关知识的匮乏与认识的模糊则给了犯罪者可乘之机。因此,广大网民急需加强反传销意识,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认清网络传销与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的区别,以免受骗上当。   

专家观点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杨正鸣教授: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尽快提高专门针对网络传销涉嫌犯罪行为的“电子取证”侦查技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网络传销的定罪量刑等作出更明确的规定。此外,网络传销涉及面广、牵涉对象众多、信息传输快,取证比较复杂,因此更需要发挥民间力量,依靠群众组织,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让其难有生根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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